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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市更新条例的学习思考
2021-11-03来源:荣超集团

       今年,深圳的城市更新已走到全面铺开的第十二个年头,3月份实施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》作为我国首部地方性城市更新法规的发布,对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。

       正所谓“人学始知道,不学非自然”。今年上半年,更新办在公司的支持下,有幸参加了几场城市更新专场讲座,包括现场圆桌论坛、线下直播等形式,通过学习,听取了很多行业大咖的分析分享,个人受益匪浅,颇有感触,对城市更新未来趋势有了新的思考。

       深圳是座非常具有魅力的城市,作为最早的经济特区,改革、创新,赋予了这座城市独有的气质。经过40年的高速发展,深圳由小渔村发展成具有国际视野的大城市,其中城市更新是深圳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常见形式,简单来说,城市更新是通过功能改变、拆除重建或综合整治,建设宜居、宜业、宜人的新空间,满足现代人就业、生活、社交的需求。

       城市更新条例发布后,最引人关注的是“钉子户”的解决机制,过往“一户不同意,更新项目即停摆”的难题有望通过“个别征收+行政诉讼”有效破解,同时,城市更新模式由原来的“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”慢慢转变为“政府统筹、市场参与”,政策持续呈现出“控节奏、调结构、保品质、强统筹”的趋势,在全国率先探索城市更新市场运作模式。结合深圳未来大湾区格局以及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,产业结构将会不断升级,信息科技将不断创新,政府统筹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,对市场主体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越来越严。

       未来,城市更新项目不再是简单的市场投资行为,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传承和战略发展,承载了老百姓幸福感和期望值,承担了社会发展使命和责任。城市就如土壤,更新是一颗种子,带动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,法律服务、评估、金融、教育、人才保障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服务也得到了高速且持续的良好发展。

       同时,随着资讯和政策不断更新、信息透明互通以及业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比过去更迫切等因素,市场主体与业主实际更多的是相互沟通、相互理解的一种关系。业主、市场主体、政府三方也不再是制约关系,而是相互合作、相互进步的一种关系,多方共同为城市高质量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,共同激活城市活力,共同享受城市更新带来的美好生活。

       相信,随着城市更新政策不断地收紧和调整,必然会对老旧小区的城市更新工作带来一定影响,我们在学习政策之余,也要紧跟市场风向,只有及时掌握最新资讯和知识,才能适应社会发展、满足工作变化要求。最后,在此感谢公司提供的学习机会!